关于开展2022年师范学院学生“菁师”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传时间 :2022-06-23    浏览次数 :    编辑 :


为加强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增强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学院决定实施2022年度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是指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提出科研方案,并在教师指导下开展独立项目研究。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工作由教科办负责组织实施,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科研训练计划的申请、审核、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申请条件

2020级、2021级本科生和2021级、2022级研究生中具备初步的科研和动手能力,对从事科学研究具有浓厚的兴趣的学生均可申请,原则上专业必修课、限选课全部合格。

三、审批程序

1.项目申报需提交项目申报申请书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六份,A4纸正反面打印),纸质版于2022年10月30日前送交至师范学院德润楼307房间,电子版发至邮箱shiyuankeyan@126.com,电子版须标明专业+学号+姓名+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本科/研究生)

2.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邀请校内外专家组织评审,包括两名专家通讯评议,会议评审由申请人公开答辩,评审专家逐一评议后,经集体讨论确定立项项目。

3.经专家评审通过立项的项目,将在全院进行公示,若无异议,即下达《立项通知书》。

四、相关政策

1.学院为学生的科研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资助重点项目10项,每项资助经费2000元;资助一般项目30项,每项资助经费1000元。项目结题后项目负责人凭借相关票据进行报销。

2.研究课题原则上在1年内完成,结题后颁发证书。

3.项目研究需要取得实质性研究成果,研究成果可采用调研报告、论文、案例、专利等形式,本科生按照《青岛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计分标准》结项优秀的,获得2个创新学分;结项合格的获得1个创新学分。

4.鼓励学生利用研究成果公开发表论文或申请专利等,重点项目以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在D类以上期刊发表论文,免于鉴定,直接结项;一般项目以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在E类以上期刊发表论文,免于鉴定,直接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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