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师范学院以教师教育为根本任务,主要承担为青岛地区培养培训基础教育师资的重要职能。现有教育学、心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教育经济与管理二级学科硕士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涵盖教育管理、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学科教学等15个学科领域。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同等学力考生只能报考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只能报考我院专业学位专业。
(五)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六)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在职定向考生(录取类别须为定向,录取类别码须为12)。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户口、档案不转入我校,不享受奖助学金,不安排住宿。
其它条件详见《青岛大学202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27日。
2.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档案所在单位地址、家庭通讯地址和手机号等信息务必详细准确,以利于寄送调档函和通知书。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请参阅《青岛大学202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支付报名费
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按要求缴纳报考费。缴费成功后,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网报信息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三)现场确认:
1.报考我校并选择“青岛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选择其它报考点的考生务必关注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
2.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注意事项请参阅《青岛大学202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初试
(一)2019年12月14日—23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9年12月21-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复试
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提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五、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课程学习与学位授予
专业 |
学习形式 |
招生计划 |
基本修业年限 |
教育学(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14 |
三年 |
教育经济与管理(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8 |
三年 |
心理学(学术学位) |
全日制 |
3 |
三年 |
应用心理学(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8 |
三年 |
教育管理(专业学位) |
非全日制 |
45 |
三年 |
应用心理学(专业学位) |
非全日制 |
11 |
三年 |
小学教育(专业学位) |
非全日制 |
18 |
三年 |
小学教育(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11 |
两年 |
学前教育(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6 |
两年 |
现代教育技术(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5 |
两年 |
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学位) |
全日制 |
6 |
两年 |
考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满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完成论文写作并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获得通过者,教育学、心理学专业可授予教育学硕士学位,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可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应用心理学专业可授予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其它专业学位可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七、学费标准:
教育管理:每生每年一万元;
小学教育(非全):每生每年一万元;
应用心理学(非全)每生每年一万五;
其他专业:每生每年0.8万元。
八、其他
详情请登陆青岛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rad.qdu.edu.cn
联系电话:0532-85957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