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根据学校通知精神,结合我院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16年清明节、“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清明节:4月2日(星期六)至4月4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
2.“五一”国际劳动节:4月30日(星期六)至5月2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
二、作息时间调整
自5月1日开始实行春夏季作息时间,上午作息时间不变,下午上、下班(课)时间均推迟半小时,即14:00上班(课),17:30下班(课)。
节假日期间,各系、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师范学院综合办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