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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发布《预防中小学生网络欺凌指南30条》的通知
  • 创建时间:2023年09月01日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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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关于发布《预防中小学生网络欺凌指南30条》的通知

( 2017年10月10日 )

沪教委青〔2017〕22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发布《预防中小学生网络欺凌指南30条》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

近年来,校园欺凌问题对中小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造成了较大影响,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目前,上海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可控,中小学校园欺凌情况总体平稳,但基于互联网而出现的网络欺凌现象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根据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工作要求和市领导批示精神,我委在基层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预防中小学生网络欺凌指南30条》(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区教育局要将《预防中小学生网络欺凌指南30条》落实到区域内每一所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并以此为切入点,针对中小学生身心特点,认真落实中小学德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积极探索新时期中小学生教育管理模式。

二、各区教育局要指导区域内中小学校成立“学校预防与处置校园欺凌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设置举报与投诉电话,建立校园欺凌发现、举报、处置机制,有效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发生。

三、对于《预防中小学生网络欺凌指南30条》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区教育局要认真研究,并及时反馈至市教委青保处(联系人:张大飞,电话:23116613,传真:23116802)。

附件:预防中小学生网络欺凌指南30条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9月6日

附件

预防中小学生网络欺凌指南30条

学生篇

1.不使用语言攻击他人。如通过短信、微信,或在论坛、聊天室、微博、贴吧、QQ群、微信群等公开威胁、侮辱、诽谤他人。

2.不曝光他人隐私。如传播或公开可能令他人受到威胁、伤害、侮辱或尴尬的文字、照片、图像、视频或音频等。

3.不制造与传播虚假信息。如通过拼接图片,或加上侮辱、诽谤性文字,散播谣言,发布不实信息。

4.不随意上传个人信息。注意保护私人信息,谨慎将个人或家庭资料上传网络。

5.不以暴制暴应对网络欺凌。理性应对网络不良行为,在遭遇网络攻击或网络欺凌时,保持冷静与自信。

6.及时寻求他人援助。遭遇网络欺凌行为,要及时告知老师或家长,也可咨询求助青少年援助热线12355。

家长篇

准确判断孩子是否遭受网络欺凌

7.看行为习惯是否有变化。如使用电脑或手机时间过长,对自己的上网行为尤为保密。

8.看精神状态是否有变化。如易怒、焦虑、沮丧,情绪低落、沉默寡言、孤僻古怪,甚至发生自伤、自残或自杀行为。

9.看学习情况是否有变化。如学习效率降低、作业拖堂、成绩下降,有厌学甚至弃学情绪。

10.看人际交往是否有变化。如人际关系紧张,喜欢独处,缺乏自尊和自信,甚至处于恐慌不安之中。

有效处置孩子遭遇网络欺凌

11.联系欺凌者要求其停止欺凌行为。

12.向网络服务商进行投诉。要求及时对相关网络内容进行屏蔽、删除。

13.报告学校及老师。发现欺凌者是学校学生的,应立即联系学校与老师,共同解决问题。

14.寻求心理或法律援助。联系心理教师或专家,对孩子进行适当的心理辅导,必要时可联系警方或诉诸法律。

预防孩子欺凌别人

15.告知孩子网络欺凌行为后果。教育孩子通过网络言论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攻击,是不道德的行为,应该受到谴责。如触犯法律,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16.及时发现孩子间的矛盾。若是网络欺凌,则应要求孩子立即停止,并陪同孩子主动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妥善处理孩子间的矛盾和问题。

17.适当禁用通讯工具。通过禁止孩子一段时间使用手机、电脑等,对孩子进行教育、惩戒。

18.加强不良心理和行为疏导。对于孩子的不良心理和行为,家长与学校要形成合力,加强教育转化,必要时可以申请专门学校介入。

学校篇

19.完善预防组织架构。成立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置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包括校长、德育主任、班主任、心理老师等,关注学生动态,及时掌握学生异常情况,妥善处置学生矛盾。

20.加强正面教育和安全提示。将网络欺凌防范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强化学生法律和道德意识,提高学生网络文化的自觉性和自律性。

21.健全发现机制。班主任和任课老师要发挥密切联系学生的作用,了解每一个学生性格、品质、交往等情况,及时发现学生异常行为。鼓励学生向老师及时报告学生中的异常情况。

22.有效化解学生矛盾。根据未成年学生年龄、认知情况和个性差异,灵活做好学生矛盾化解和处置工作,避免事态有所扩大。

23.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预防、发现和处置网络欺凌的意识和能力。

24.加强学生日常管理。深入细致地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关注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细节和隐性问题,加强思想引导和行为示范,促进学生积极健康成长。

社会篇

25.净化网络环境。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制作、发布、传播违法信息,或未履行审查义务,未对违法信息进行过滤、删除或屏蔽的,网信、文广、新闻出版等部门要依法及时予以处置。

26.加强网吧管理。文化行政执法部门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

27.完善网络游戏规则。网信、文广等部门要督促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建立、完善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游戏规则,对可能诱发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游戏规则进行技术改造。

28.及时有效处置网络欺凌行为。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欺凌,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要依法及时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9.支持公益性上网场所建设。有条件的学校、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宫等公益性场所,可以为未成年人提供上网设施,教育、引导、监督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

30.加强网络安全教育。网信、文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教育、网络知识普及、防范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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